市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签约仪式顺利举行
发布时间:2011-5-16 16:14:40 阅读次数:
5月12日下午,“中电·阳光新城”二期项目贷款签约仪式在友谊宾馆顺利举行。洛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史秉锐、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经济师邢兆昆、中电华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本则、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王建敏、建设银行洛阳分行行长金泽民出席并进行了贷款合同签字仪式。中心副主任张勇敏主持了会议。
王建敏主任、金泽民行长、刘本则总经理分别代表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洛阳分行、中电置业(洛阳)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贷款合同。
史秉锐副市长在讲话中指出,“中电·阳光新城”项目是河南省8511投资促进计划重点项目,洛阳市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项目之一,洛阳市经济适用房重点工程。“中电·阳光新城”二期项目占地面积83082平方米,建筑面积197161.1平方米,建成后将为我市提供1472套经济适用住房、724套廉租房,社会效益显著。该项目经市政府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建设银行洛阳分行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亿元,贷款期限一年。该贷款的顺利发放为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保证和源动力,更好地解决了我市中低收入家庭困难,同时也对党中央国务院抑制商品房价格过快增长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对洛阳市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乃至在我国第一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开展方面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中电置业(洛阳)有限公司要严把工程质量,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做好贷后监管工作并一如既往管理好、支持好、服务好关乎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