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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风转变年”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1-19 8:59:54 阅读次数:

根据《洛阳市2012年“作风转变年”活动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为切实搞好中心“作风转变年”活动,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竞争能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福民强市”总目标,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以加强教育管理为先导,着力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实干意识、廉政意识,积极整改解决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机制,努力建设一支敢于担当、求真务实、奋发有为、公正廉洁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职能作用,为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工作热情明显高涨。坚决克服庸懒散软、得过且过、无所作为、求稳怕难、贪图享乐、不思进取等消极颓废情绪,努力形成昂然向上、锐意进取、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状态,着力营造心系群众、真抓实干和促进事业发展的创业氛围。

  ()宗旨意识明显增强。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用实际行动维护和实现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工作作风明显转变。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机遇意识,在履行岗位职责、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上有明显改进。

  ()工作纪律更加严明。进一步强化组织工作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努力提高依纪依法办事和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坚决制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权谋私、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

()工作质量明显提高。全面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效率,努力做到有评比的工作在“全市争第一、全省创最优、全国进一流”,没有评比的工作出亮点、出经验,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领导交办的每一项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不让每一个需要办理的事项在自己这里积压,不让每一个差错在自己身上发生,不让每一个来办事的群众因自己而受到冷落,不让中心的形象因自己受到损害。

()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本着减化程序、规范管理、服务热忱、方便快捷、提高效率的工作原则,切实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在各项考评工作中取得较好位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

三、主要任务

()抓教育,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中心工作人员要加强相关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做到与业务工作紧密的政策法规娴熟、业务精通,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的咨询服务。中心将定期组织以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内控制度为内容的学习和考核,积极开展规范文明用语,服务礼仪和业务技能比武等活动,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本领,规范服务行为,造就高素质的服务队伍。加强监督,做到“十个不准”。把服务职工群众作为中心工作的重要抓手,坚持查问题、改问题、转作风、提效能,加强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做到“十个不准”:不准推诿扯皮,延误上级交办或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请办的事项;不准对服务管理对象态度冷硬,故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违法违规实施处罚、检查、审批、收费和采取强制措施;不准违反上下班工作纪律;不准工作日午间饮酒(外事活动除外);不准收受礼金和代币券;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准用公款旅游;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

()抓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服务规章制度作为基本理念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全天侯运转实行周检查、月公开,在政府网站作出全面履责,单位工作人员不发生违规行为的承诺。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要建立健全投诉处理和反馈机制,建立上级领导交办事项,企业群众请办事项台账,逐月考评并公开办理情况,为服务对象反映情况提供方便。认真梳理业务工作流程,推行“一线工作法”。制定更加科学、严谨、规范、合理的办事项目工作流程,严格审批流程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办事环节,提高服务效率;推行“一线工作法”到群众中调研解决问题。切实转变服务模式,倡导“五办作风”,对基层、企业、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立即办理,对于老大难问题必须主动办,对于普遍性问题必须上门办,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要“跟踪办”,对于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问题要公开办。

()抓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完善内部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的管理机制,加强对易产生风险和薄弱环节的资金专户、资金调度、提取审批、贷款审核、贷款催收和档案资料等方面的管理。优化业务流程。符合要求予以受理的,要在工作时限内予以办结;对不予受理的申请,应说明政策依据并及时反馈给客户。高效服务。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需要补齐的全部内容;窗口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应一次性完整告知服务对象询问的所有内容。建立信息回执制度。业务科室及各管理部前后台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承办业务的信息回执工作,对承办业务要加强督办,确保按时办结。对已办结的事项要及时通知服务对象。针对业务受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无法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领导反馈,同时附上初步解决方案,提交中心讨论审议。推进科学决策。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推进科学决策。中心强化规范服务意识,制定明确可操作的“内部规程标准、业务流程标准、工作量化标准”以规范操作,按照“中心组织、部门合作、职工参与、科学决策”的要求,提升科学决策能力,进一步推进科学民主决策,防范住房公积金管理风险。

(四)抓实干,用好“三把利剑”。一要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制。中心根据职能特点,就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方面的具体措施,由主要负责同志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作出承诺,全力抓好落实。二要提升暗访监督水平。办公室与监察室要积极开展巡查和抽查,每月至少三次巡查各部门在劳动纪律、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办事结果等方面执行情况;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合规性的监督检查、搞好调研,及时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先进典型宣传好,把典型经验推广好。三要推行问责机制。中心各科室、管理部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在第一时间受理,指定专人全程负责,全力、高效的办理,并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要积极主动地帮助联系、搞好衔接。对单位和个人出现重大作风问题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从严问责,顶格处理。

 ()抓考核,建设监督管理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目标明确、责任到位、措施具体、奖罚分明”的考核管理制度。采取量化和评价、日常与年终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动态考核、全过程管理,把监督和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激发和调动中心干部职工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圆满完成。要加大作风建设和服务效能监查力度。严格落实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服务质量提升、行风效能建设的科室、管理部和在职工投诉、纠纷中负有责任的个人,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抓宣传,提升影响力。加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政策宣传,采取制作电视宣传片、组织大型专题公益活动、召开缴存单位和职工座谈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与社会各界沟通联系,进行广泛地政策宣传,使全社会更多的了解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公积金。明确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企业得益、职工受益、成果共享、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不断扩大和创新住房公积金宣传方式。    

(七)抓服务,提升满意指数。一是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开展网络问政。在中心网站上定时发布信息,开辟网络问政栏。二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采取在窗口公布投诉电话、填写征求意见卡以及开展社会评议等形式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三是开展人性化服务。适时调整信贷、提取规定,依据上级有关政策,针对我市实际情况,扩大提取范围,使缴存职工得到更多实惠。四是推行微笑服务、文明服务,进一步治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乱”现象。五是实施“三查一评”。坚持有责必问、有错必究的原则,以工作人员自查,科室、管理部负责人检查、中心考核领导小组抽查、职工群众评议为内容,加大作风建设和服务效能监查力度,严格落实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严重影响服务质量提升、行政效能建设的单位,在职工投诉、纠纷中负有主要责任的个人,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是深入开展文明科室、服务标兵、文明之星等评选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

四、方法步骤

“作风转变年”活动分深化认识、查摆剖析、整改评议和总结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深化认识,公开作出承诺。(1月至3月)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九次党代会和市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抢抓建设中原经济区战略机遇,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实现“福民强市”总体目标,开展作风转变大讨论活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部署和决策上来,深刻认识开展“作风转变年”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切实增强转变作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做到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振奋精神、奋发有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强化责任、诚实守信,改进工作、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促进公平;切实强化发展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效能意识。公开工作职责,优化办事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承诺做到在住房公积金提取上,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能够当即确认的,当天办结。在提前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承诺受理后当天办结。在住房公积金汇缴上,业务受理后当天办结。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上,受理后内部流转时间7日内办结。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公开查找问题。(4月至6月)各科室、铁路分中心、管理部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对照全市“作风转变年”动员大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要求,采取开门纳谏、领导点评、自查互查等方法查摆剖析存在问题,查摆问题时要弘扬“三讲”精神,即坚持“讲主观不讲客观,讲自己不讲别人,讲问题不讲成绩”。通过查摆问题、分析原因,为整改打下基础。

 第三阶段:整改评议,公开议政问政(7月至9月)。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解决什么问题。在研究整改本单位、本部门存在的问题,尤其涉及企业和民生问题时,有计划地组织开展议政问政活动,广泛吸纳企业、服务对象、和群众参与,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媒体公布的议政问政内容,要积极接受采纳,并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整改相关问题,整改结果及时在媒体公布。要在洛阳电视台开办现场直播的电视问政节目,组织企业、服务对象、民评代表、监督员和社会群众对本单位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进行问政,要通过电视问政,加压驱动,督促整改解决问题。要建立网络问政平台,开展网络问政,真正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接受群众监督,全面服务群众。

第四阶段:总结提升,公开群众评议(10月至12月)。

通过针对问题建章立制,不断巩固提升活动成果。期间,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存在薄弱环节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弥补。按要求做好重点科室(单位)评议工作,积极接受群众监督,切实转变作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作风转变年”活动的领导,中心成立环境创优活动领导小组,中心党组书记、主任王建敏任组长,中心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中心纪检组长李文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工作责任。领导干部及要带头转变作风,首先从转会风、转文风、减会议、减文件,快运转、高效率做起,为“转变作风年”活动做好表率。中心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开展“转变作风年”活动的重要性,切实负起带队伍、抓落实、提效能的领导责任,对本单位、本部门作风建设工作全面负责,认真组织整改问题,积极抓好工作落实,以扎实的工作和攻坚精神强力推进“作风转变年”活动取得实效。

()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由中心明察暗访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各部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按中心《明察暗访责任追究细则》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强化问题查处。要加大上级转办案件、群众举报问题的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作风转变、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作为、乱作为案(事)件,要追查到底,只要一经查实的立即顶格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严格责任追究。对于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对于向基层、服务对象吃拿卡要的,对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工作纪律的,初次或情节轻微的内部通报,多次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洛阳市机关工作人员责任追究若干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免职,或给予党政纪处分。

()营造宣传舆论氛围。要依托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主流媒体及中心门户网站、内部工作简报、内部情况通报等,广泛宣传住房公积金作风转变工作。要围绕持续、提升“六加一”攻坚战,实现“福民强市”这个主题,深入开展作风转变大讨论,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晚会、有奖征文、书画展览等形式,持续深入地开展作风建设宣传教育,全力营造舆论声势,使“作风转变年”活动深入人心。

 

 

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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